张家港律师xxx欢迎您访问个人网站!

当事人咨询: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?

  当事人咨询:

  律师您好,我想咨询下,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?

  张家港律师解答:

  可以。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。附生效条件的合同,自条件成就时生效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,自条件成就时失效。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,视为条件已成就;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,视为条件不成就。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。附生效期限的合同,自期限届至时生效。附终止期限的合同,自期限届满时失效。

 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八条 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】

 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,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。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自条件成就时生效。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自条件成就时失效。

上一篇:张家港律师普法: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是什么?
下一篇:当事人咨询:单方解除合同,合同就一定会解除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