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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答:对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,该怎么办?

  当事人咨询:

  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对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,该怎么办?

  张家港律师解答:

  当事人对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,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:

  1、投诉和反映。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,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可向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投诉或反映,相关部门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,可以撤销,并责令重新作出新的认定书。

  2、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。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,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意见,并阐明理由,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。如果法院认为事故认定书确有错误,其可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,并据此作出相应的民事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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