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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港律师解答: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,赔偿责任该谁承担呢?

  当事人咨询:

  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,赔偿责任该谁承担呢?

  张家港律师解答:

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,乘坐机动车时,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。

  如乘客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,下车开启车门时撞击到骑车人。骑车人受伤的主要原因,应承担骑车人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责任。如司机没有按照规定临时停车,停车位置存在隐患,或乘客付钱以后,下车之前,司机没有尽到观察、提醒义务。那么在事故中,机动车驾驶员也需要承担责任。

  律师提醒:

  机动车临时停车,驾驶员需将车辆紧靠道路边缘,确保右侧或者开车门的位置不会有其他车辆或行人穿插通过,降低事故发生几率。乘客下车时,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将车门打开小缝隙,观察到不会影响其他人或车后,再将车门充分打开。此外,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骑车时看到前方有车辆靠边停车时,也需要提高警惕,以免发生意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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